□陈斌欧萍
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正风肃纪,严厉惩治腐败。
2014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平凉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扛起“两个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总体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市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五位一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去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20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建立健全“3783”主体责任体系,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对落实“两个责任”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作了具体化、制度化的安排部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上级带下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三述”制度,分两批组织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建立约谈制度,市委书记陈伟带领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与各县(区)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了集体谈话,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并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分四个层面召开会议,听取市委各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作专题辅导。建立督查考核制度,由市委常委带队,分别于9月和12月对各县(区)、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督查考核,全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市委召开的会议必讲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各常委督查调研工作必提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通过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按照中、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市纪委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和水平。各县(区)纪委普遍新增设了1至2个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总数平均增加20%,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工作倾斜。对2004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加的11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取消或退出110个;七县(区)纪委取消和调整616个,精简率达90.7%,改变了纪委过多地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
同时,市纪委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及分工意见,通过参加重要会议、实地调研、座谈、工作约谈等方式,及时向县(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传达省纪委和市委有关要求,了解其履职情况,加强对下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工作领导。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与7名县(区)纪委书记、55名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进行了工作约谈,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坚持明察暗访,严明纪律要求,有效形成纠“四风”、抓作风的常态机制和良好氛围
去年以来,市纪委通过严明纪律要求,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有效形成了纠“四风”、抓作风的常态机制和良好氛围。
通过在《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平凉党风廉政网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系统解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教育引领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抵制不良作风。同时,在全市集中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8897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和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近千名县级领导干部签订了以“十带头、十做到”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通知,明令禁止公款宴请、公车私用等铺张浪费行为,向社会持续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信号,促使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以严的态度、实的措施,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惩治“四风”,成效颇丰——全年共查处违反“四风”和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方面问题502个,其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45起,滥发津补贴及实物15起,公车私用及私驾11起,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16起,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20起,参赌涉赌党员干部15起,侵害群众利益280起;处理人员68人,其中组织处理36人、党政纪处分32人,县处级6人、乡科级及以下62人;集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批(次),涉及161人,对问题较多的4个单位,约谈了主要负责人。
过去一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制定下发了2014年全市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意见,部署开展了城乡低保发放、扶贫资金监管、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干部“走读”等25项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共清理上报节会5项、论坛活动1项、展会活动1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73项,清理腾退办公用房5270平方米,清理超标车辆75辆,精减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71项,取消调整县(区)行政审批事项843项,缩减程序254个,减少要件257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缩短35%以上。
坚持有案必查,保持高压态势,有效发挥惩治腐败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能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保持高压态势,有效发挥惩治腐败的警示作用和震慑能力。
市纪委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确保来信、来电、来访畅通有效的同时,充分利用书记市长信箱、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等网络平台受理信访举报,形成了信、电、访、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平台。对县(区)和部门报告的案件线索,建立基础台账,由案件管理室进行集中管理。建立案件线索评估机制,适时召开案件线索排查评估分析会,从中筛选可查性强的线索,或交办督办、或统一组织核查。制定了《平凉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的规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文书流转办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案件线索移送的情形、程序、方式等,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形成了案情信息互通共享、办案手段优势互补、办案资源优化配置、案件处理相互协调的案件协查机制,强化了办案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重大案件。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分子,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32件(次),同比增长132.4%;共初核案件线索374件,同比上升859%;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6件,同比上升110.8%;给予党政纪处分380人(次),同比上升194.6%(其中县处级34人)。市纪委本级共初核案件线索65件,同比上升1200%;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3件,同比上升266.7%;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次),同比上升292.3%。积极配合上级巡视机构开展巡视工作,认真办理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止11月底,省纪委转办的中央巡视组移交的84件信访件,已办结77件(其中转立案18件),办结率91.67%。积极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平凉市及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开展巡视工作,协助巡视组受理群众信访,核实问题线索,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84件信访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办理情况“周报告”制度。巡视期间要求查报结果的8件已全部办结,巡视结束后移交要求了解关注的49件信访件,止11月底,已办结17件,其余32件正在逐件调查处理。
坚持教育监督并重,防控廉政风险,有效夯实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
去年以来,平凉市积极适应反腐倡廉特色创新工作建设的新形势,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召开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副县级以上干部,中、省驻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900多人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省纪委有关领导作了典型案例剖析,市委主要领导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了“听党话、懂规矩、守纪律、做表率”的要求。坚持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制度,组织3批共90名拟提拔、转任的县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纪检监察调研,全年在各级媒体刊登反腐倡廉信息、文章420多篇(条),其中中央媒体2篇,上报调研文章22篇,在“陇原清风”微电影、电视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中,2部公益广告入围全省优秀廉政公益广告评选作品。
去年以来,先后对22名信访反映的县级干部进行了爱心提醒谈话,对2个单位发放信访预警函询类文书,起到了教育警示和防微杜渐的作用。修订完善了《平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平凉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平凉市选拔任用县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坚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制度,有效改善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弊端,让领导干部“走得清楚、接得明白”。清理出违规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20人,责令4名公职人员退出企业经营,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14名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已免去企业职务。
通过开展清权确权、风险排查、等级评定和制定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共查找风险点6.9万个,建成了市、县两级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对25名市管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创新实践,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
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方面需要持续推动工作创新,另一方面还需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防止“灯下黑”。
市纪委在巩固近年特色创新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特色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聚集主业主责,在案件查办、推进“三转”、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上积极探索创新。市纪委紧紧围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这个核心,牢牢把握“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个重点,积极探索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分类登记、集体评估、督办抽查等制度,出台试行了查办案件工作七个方面的十一项制度,切实强化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很好地解决了一些基层党委“不让查案、不想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会查案”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此项工作被省纪委评为2014年度全省纪检监察十大特色创新工作之一。创新监督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将责任制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度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研发了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电子监督、信访投诉、评价考核、廉政档案为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系统。
打铁还须自身硬。去年,市纪委成立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市1081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将6名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全市120多名纪检干部进行了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组织市县两级纪委130多名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先后选派110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国家、省上组织的专题培训,推动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践行一个誓言、推进两项改革、深化三个转变、强化四个联系、争当六个表率”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到对委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196条,梳理归纳为“四风”方面的问题13个,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坚持即知即改,制定整改措施20条。目前,已落实整改措施13条,整改突出问题8个。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2014年,平凉市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战绩”有目共睹。新的一年,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平凉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平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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