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板在一天内对自己三次踢打责骂,新收的学徒张元科为泄愤,竟然用近乎变态的手段将老板杨某杀害。4月6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张元科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未当庭宣判。
现年23岁的张元科是甘肃省灵台县人,2007年8月因犯抢夺罪被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1月9日刑满释放。2009年9月20日23时许,张元科在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阿杨发艺店,先后用啤酒瓶、花盆、电推子、电吹风、剪刀击打受害人杨某头部,并用螺丝刀连续刺入受害人心脏部位致其死亡。作案后,用被褥将杨某尸体掩盖后逃离现场。
当天庭审中,被告人张元科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向张元科发问时,张元科有点情绪失常地打断了公诉人的提问,但最终仍然称自己的犯罪事实与起诉书指控一致,与在办案单位交代的一致。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元科无视国法,持械行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1月4日获悉,经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推荐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批复四川省皇甫谧文化园、岐伯文化园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
灵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灵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