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通讯员杜连明 马超)3月8日,从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曾射伤五莲公安民警孙金友的凶手王保(化名),因涉嫌持枪抢劫、盗窃、妨害公务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3万元。
王保是吉林省人,后移居山东省潍坊市。2010年4月份,因吸毒挥霍觉得囊中羞涩,被告人王保与另两个同伴一拍即和,决定外出作案。他们带着猎枪、砍刀等作案工具,驾驶租赁来的轿车,从胶州市开始,沿途窜至潍坊、淄博等地,疯狂寻找作案目标。
2010年4月28日夜间,在青州市区砸车盗窃车内物品后,三人沿途南下。在青州市郊区,他们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盗窃车牌时,他们发现车中有人,于是拿枪对着车上的人,劫取了现金、手机等价值千余元。
抢劫后,三人沿途南下,继续寻找作案目标。
2010年4月29日,王保和两个同伴行至五莲县城区,寻找作案目标的过程中到了一个加油站。或许是偷惯了的人总不愿为自己的任何消费付费,加油后,三人没付钱就匆匆逃跑了。
五莲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王保等人驾驶的车辆形迹可疑。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不但没停,反而加速行驶。就在同时,警方接到了未付燃油费的报警。民警由此开始了紧急追赶。在追击途中,王保等人不断向车外抛掷物品,强行闯卡,并持枪威胁追赶的公安人员。在围捕过程中,王保开枪击中了五莲民警孙金友的左眼。最终王保和另一同伙被当场抓获。
审讯审出了王保的种种劣迹:
2004年,王保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三年多的牢狱生活并未让其洗心革面。
刑满释放后不久就重操旧业,王保伙同他人驾驶改装的车辆,在一年半的时间里疯狂窜至潍坊市市区、潍城、安丘、昌乐、坊子、寒亭及胶州市区等国道沿线,盗窃加油站油罐中的汽、柴油十余次,共盗窃汽、柴油57余吨,价值38万余元,成为危害一方的“油耗子”。
1月17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王保等人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妨害公务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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