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谎称上面“有人”,专门替人办证赚取好处费,竟然连人民警察证也敢伪造。近日,胶州法院一审判决,28岁宁阳女子江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法官介绍,两年前,26岁的宁阳女子江某,来到胶州一家纺织厂上班,后来通过和朋友吃饭认识了一帮朋友。看到这些朋友们出手阔绰,江某开始不满足自己现有的拮据生活。为了赚钱,她随后谎称有亲戚在当地某单位干领导,能替人办理各种证件为由,开始伪造各种证件谋取好处费。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先后有两名胶州市民找到她,让她帮着为他们办理两张函授大学证。在收取了2000元好处费后,她便根据一些路边假证广告,让人制作了两张假证,由此她也走上了行骗之路。
今年年初,在偶然一次和朋友吃饭过程中,在闻听两名男子想要办理两张警察证“显摆”的消息后,她竟一口答应,并找人制作了两张假警察证,收取了600元好处费。后来,这两名男子在一次聚众打架斗殴事件中被民警抓获,民警从他们的身上也搜出了这两张假警察证。通过两名男子交代,民警最终将江某抓获。今年三月份,当地检察院对江某依法提起公诉,建议对江某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下量刑。
法官审理认为,江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因江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近日,胶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记者 牟成梓 通讯员 刘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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