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主导产品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1件实事的通知》(胶政发〔2014〕1号)要求,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投入品放心工程”,以期解决全市种子、肥料、农药的安全问题。
项目启动以来,向种子、肥料、农药的监管单位、使用者、有关专家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广泛的产品和品种征集,并对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考察,对有关投入品使用者的需求意向进行了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于3月11日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2014年胶州市农业投入品放心工程推荐产品遴选论证会”,确定了30个农作物品种、20种肥料、30种农药为今年农业投入品放心工程主导产品。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4日
农业主导品种
1、小麦:(5个)济麦22、青丰1号、青农2号、鲁麦21、烟农24
2、玉米:(6个)郑单958、登海605、浚单20、青农105(春玉米)、金海5号、隆平206
3、花生:(6个)鲁花11、花育22、花育25、花育33、花育36、潍花8号
4、大白菜:(5个)87-114、改良三号、胶蔬秋季王、义和秋帅、胶研夏锦
5、马铃薯:(1个)弗乌瑞它(荷兰7号、鲁引1号、津引8号、荷兰15号等)
6、黄瓜:(2个)翠龙、鲁黄7号
7、西红柿:(1个)莎龙
8、干辣椒:(2个)红源1号、红源3号
9、萝卜:(1个)胶研萝卜1号
10、大葱:(1个)绿树
春播作物要注意种肥选配与施肥位置
种肥的特定作用与必要性
种肥是在作物播种时,将少量肥料施于种子下方的施肥方式。种肥是一种节约肥料、提高肥效的施肥方法。
种肥的特定作用主要是达到壮苗,为作物最终高产打下基础。春播玉米、棉花和大豆的苗期生长对营养的需求量并不多,要求种肥供应的数量少而精,但作物苗期对营养水平的反应却很严格和敏感,尤其一般作物对于磷营养需求的临界期是在幼苗期,这时如果供磷稍有不足,便会出现缺磷症状而影响后期产量。所以种肥对于磷肥的供应尤其要求高。例如,玉米3叶期缺磷出现紫叶症状;大豆苗缺磷在二片真叶时即出现黄叶症。一旦苗期出现缺磷症状,即使中后期再补施磷肥,也难以弥补此时缺磷所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在肥力不太高或常年不施有机肥的土壤中种玉米和大豆时,要结合播种巧施含磷种肥。在近代高产栽培中这已经成为一项培养壮苗和提高单产的行之有效的成熟技术了。
以磷为主适当配氮
春播作物的种肥最需要磷肥,其次才是配适量氮肥。既促进生长又保幼苗健壮。玉米、棉花、大豆等春作物幼苗期需磷迫切,施磷种肥可促进根系发育,提高幼苗抗逆性能,以便抗过春季遇寒或干旱等逆境条件达到苗齐和苗壮的目标。
在施肥量上,种肥的用量比基肥要少得多。配备种肥的肥料品种既可以用单元肥也可用复混肥。首先在单元磷肥中,过磷酸钙为速效磷肥,可作种肥,适宜用量在每亩6—10公斤之间。在单元氮肥中,硫酸铵作种肥,对种子发芽无不良影响,是比较理想的氮肥品种。每亩用量以5公斤为宜。其他氮肥品种并不是全都适合作种肥。就尿素而言,因其含氮量高,一般不宜作种肥,如果只有尿素作种肥,应该控制用量,以每亩施尿素5斤为宜,而且要求尿素产品中缩二脲含量不应超过1%。
在复合肥料中,磷酸二铵是速效性氮磷二元复合肥料,具有总养分高而且以磷为主以氮为辅的特点,适合于各类作物作种肥。东北地区的春播玉米和大豆,农民都习惯用磷酸二铵做口肥,平均用量在每亩3—5公斤,效果很好。
专家提示,高氮型复合肥由于含氮高、而含磷低,与种肥的要求不符合,施用量稍多,其中的高浓度脲基氮就会抑制种子萌发,近年来用高氮复合肥作种肥所引起的烧苗事故较为严重和普遍。
精确把握种肥施用位置
种肥不要直接接触种子,以防烧种烧根。
磷氮化肥要施在种子下方或侧下方的一定深度才为稳妥,种子与肥料之间要隔离2—5厘米为宜。尤其高浓度的磷二铵和尿素作种肥施用时,必须控制用量,不能大,更要避免直接接触种子。在机械播种的条件下,要将种子和肥料分别从两个储备箱和两条管道下去,使肥料和种籽不处在同一土面上,以保证安全出苗。
有机蔬菜施肥应注意几点
在施肥原则上要求以有机肥为主,辅以生物肥料,并适当种植绿肥作物培肥土壤。
在施肥种类上主要应用农家肥、生物菌肥、绿肥、有机复合肥等。
施用时应注意人粪尿及厩肥要充分发酵腐熟,最好通过生物菌沤制,并且追肥后要浇清水冲洗。另外,人粪尿含氮高,在薯类、瓜类及甜菜等作物上不宜过多施用;秸秆类肥料在矿化过程中易于引起土壤缺氧,并产生植物毒素,要求在作物播种或移栽前及早翻压入土;有机复合肥一般为长效性肥料,在施用时,最好配施农家肥,以提高肥效。
购买剧毒农药要亮身份证
为了根除“毒生姜”、“毒韭菜”,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山东省提出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从源头杜绝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提出:山东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其容器、包装物实行回收与集中销毁,购买剧毒、高毒农药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
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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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