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紧紧围绕创建稳产高产示范田、增收惠民生、强基增后劲的工作理念,坚持“三不动摇”,建设阳光工程,打造民心工程。自2013年至今,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涉及里岔、胶西、李哥庄镇,累计治理土地面积5.27万亩,总投资6913万元。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升了我市农产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助推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坚持开发为民不动摇
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在项目选项、立项、规划设计、开工建设以及项目建成以后的管护使用等环节,都广泛征求项目区所在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一道,对项目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通过反复的考察论证,制定出符合项目区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了项目规划设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自2013年至今,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已惠及12000余户农民,增收1184余万元。
坚持建设阳光工程不动摇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从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入手,着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公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项目调度会制度及项目建成管护制。
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建立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严格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凡投资规模超过30万元的项目,都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坚持项目、资金公示制及建后管护制。为提高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市农业综合开发办认真落实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项目上报前,将规划情况广泛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标准、监理单位等向社会公示。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项目管理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开发资金实行“三专”管理,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保证开发资金的使用,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上级规定实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要求,制定了《胶州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无偿资金县级报账程序。
坚持创新发展不动摇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规划与路域治理结合,与项目区村庄规划结合,与土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完善,形成统一整体。胶莱镇南王疃村的农业综合开发灌溉工程,实现了智能化浇灌,节省了大量人工费用,该工程在今年的春旱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在紧抓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同时,还重点兼顾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集中资金,定向投入,支持优势产业、优势项目做大做强。(庄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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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