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两处烤吧进行执法检查,因不能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执法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对两位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随着夏日的来临,又到了吃烧烤的旺季,露天烧烤在城区陆续“抬头”。在湖州路附近的两家烧烤店,很多市民经过烧烤摊点时都掩鼻而过,有的还被熏得咳嗽不止。
据悉,大多数的露天烧烤摊位都是浓烟滚滚,吵吵闹闹,四周烟雾迷漫,烤味刺鼻。再加上食客们大快朵颐后,餐桌下油污满地、废纸成堆,让人不忍卒睹,成为每年夏天居民投诉的热点。
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快速反应,到现场检查时,两家店铺当事人均提供不出《餐饮服务许可证》。经初步审查,该饭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过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执法人员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缴纳罚款3000元,现在案件已处理完结。据悉,阜安自入夏以来,突出整治市中心区烧烤门店,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烧烤门店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露天烧烤经营。
近年来,阜安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完善管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处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群众熟悉当地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不仅可以维护百姓的利益更重要的是遏制了违法现象的滋生,发挥群众力量还可以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让违法商贩无处可藏。”阜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李明臣说。
据悉,阜安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明确相关程序,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档案记录。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及时调查取证、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使举报投诉事事有落实,保证所有举报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置。(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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