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晓 朱文叶
胶州市创业贷款服务品牌标识
服务品牌:创业贷款 圆梦创业
标识释义:
标识中心的篆书“人”字印章,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红、蓝两色图案组成古代钱币造型,体现了创业贷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融资服务,也象征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群众心手相连;
标识中心的篆书“人”字形似英文字母R,红、蓝两色图案形似英文字母S,分别为“人”、“社”两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标识整体表现了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的含义。
近日,创办青岛润富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谈华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了40万元的创业贷款,“人社局提供的创业贷款真是及时雨,不仅办理方便,而且还全额贴息,为我的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感谢人社局为我们创业者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为全力贯彻落实“三创行动”,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创业者创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启动“创业动车”计划,推出“创业贷款”扶持政策,设立2500万元的担保基金,由政府部门实行贷款担保,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贷款并全额免利息。目前已为25家企业发放自主创业担保贷款745万元并实行免息,有效地解决了创业者“融资难”、“融资慢”问题,帮助他们创业启航和圆梦。为让更多的创业者了解并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现将我市创业贷款政策解读如下:
问题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银发〔2013〕153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9月27日起,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本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问题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答:正常经营、无不良信贷记录、初次贷款期间内按规定带动就业的创业成功者,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问题三: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人从事行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人数、项目评估和反担保等情况确定。
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贷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1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2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就业人员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二次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其中,吸纳就业人数为新增就业人数。
问题四: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首次及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两年。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问题五: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是怎么定的?
答: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不属于微利项目的,由借款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的约定自行支付利息。二次贷款的利息由贷款人支付。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各类经营项目,经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为准。
问题六:小额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小额担保贷款采取申请人每月还本息的方式。符合贴息条件的,每半年提报银行利息清单等材料,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贴息。
问题七: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请人应根据《担保法》之规定为贷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
(1)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2)月收入5000元以上,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区域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
其中,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含15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需2人担保。保证人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保证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夫妻之间不能担保。
问题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报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应填写《胶州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2)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确认是自谋职业状态);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证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随军家属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或《学生证》、《报到证》;
(3)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4)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5)反担保证明;
(6)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申报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4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首页、索引、个人单页),其他证件需复印清楚、完整,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问题九:怎样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答:申请人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格审查、经办银行的现场核贷、担保机构的反担保审查,签订《反担保合同》和《人个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后,可以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问题十:创业贷款有哪些风险防控措施?
答:主要有以下三条防控措施。(1)借款人申请担保必须以其合法有效的信用保证,提供不小于担保额度的风险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妥善办理有关事宜,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根据担保中心授权协助办理。
(2)被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第三方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应与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人必须具有稳定收入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月收入5000元以上,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区域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
(3)对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借款人,要在相关媒体和所在镇办、社区、村(委)进行公开公布,通报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取消其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持政策的资格,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含法律手段)追回贷款本息。
问题十一:如果想咨询创业贷款相关事宜该如何联系?
答:咨询创业贷款相关事宜可拨打热线电话82206518;联系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西楼裙楼五楼创业融资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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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