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干警远赴枣庄对被害人家庭进行救助(陆方熙/摄)祁喜庆 丰建平
“今天我不是来申诉的,是专程送女儿到您院实习,希望她将来也能当一名像你们一样的优秀的检察官……”近日,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里,一名叫王洁(化名)的中年妇女带着她的女儿张英(化名)从400公里外的山东枣庄来到该院,向控申科薛科长说明来意,以表谢意。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2年10月的一天傍晚,来胶州打工的山东枣庄籍张某在路边正常行走,不料被突然驶入便道的摩托车撞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程某逃逸后被公安机关通缉,2013年4月落网。
这本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案件被移送到胶州市检察院后,办理该案的公诉科检察官黄英注意到,被害人张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他的离世让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虽然犯罪嫌疑人程某已经抓获归案,但是程某的家庭条件也很困难,几乎无力赔偿。王洁也曾多次到该院申诉。黄英了解到,被害人妻子王洁符合该院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有关规定,便向该院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最终,该院检察长要求,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对被害人妻子王洁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根据该院制定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给王洁申请了2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同时还从该院干警每天爱心一元捐成立的“爱心检察基金”中支付1万余元,并派干警专程到枣庄为王某一家送去了12000余元捐款。
在给张某家庭帮助的同时,该院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从多方面对其实施救助,办案检察官在第一时间与张某的大女儿张英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与其大学辅导老师进行沟通协调,为张英在学校找到了一份勤工俭学的工作,解决了部分生活费用。同时该院控申科还与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帮助王洁一家办理低保,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慈善救助,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检察院不仅为我们主持公道,还大老远的送来救助金慰问,帮助你联系勤工俭学的工作,将来你一定不能忘记当初救助我们的胶州检察院。”王洁经常对女儿张英这样说道。张英自己暗下决心,一定要学习好自己的法律专业,将来也当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妈妈,今年我已经顺利毕业了,我想到当初帮助我们家渡过难关的胶州市检察院去实习,一是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二是可以巩固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为下一步的公务员考试作准备,也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张英向母亲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王洁当即同意,并与市检察院取得了联系。没过几天,她就带着女儿从山东枣庄老家来到胶州市检察院,因而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强化干警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胶州市检察院积极创新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新举措,先后出台了《关于选派检察官参加派驻检察室轮岗锻炼的办法》、与胶州市环保局会签了《“促进环保执法营造美丽胶州”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
其中《选派检察官参加派驻检察室轮岗锻炼的办法》中要求,从全院选派40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干警分别轮流入驻该院的5个派驻检察室,每人派驻两个月,目标是将其打造成为群众身边满意的“乡村检察官”。“轮岗检察官”结合检察室工作职责,深入走访群众,做好涉检信访案件受理、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案件线索收集,以及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梳理,加强法制宣传,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职能,也是“轮岗检察官”的职责所在。他们选择各镇(办)人口较为密集的集市、学校等地,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检察机关的性质、主要职责和工作流程,通报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检察工作知晓度。
同时,该院加强与驻地党委政府、村组干部联系,适时召开联席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受群众欢迎。特别是该院利用派驻检察室载体接地气的这一优势,探索的检察室办理辖区内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做法得到省院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派驻检察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自去年10月推行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以来,这些派驻的“轮岗检察官”共办理辖区内的轻微刑事案件164件183人,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这些轮岗检察官也被当地群众亲切誉为“乡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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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