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左一)为机场建设征迁安置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刘岩
目前,我市共有执业女律师39名,其中3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近年来,在“法治胶州”建设不断向纵深领域拓展过程中,全市广大女律师,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法治潮流、勾勒出一幅幅法治创建中法意盎然的画卷,已成为能够担当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成为宣传法治理念、普及宪法和法律的主力军;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坚实力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宜居新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孙洪宽,现任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三级律师。自2003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她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心系社会弱势群体,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十几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余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一致赞誉。
爱岗敬业,孜孜以求。自2003年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孙洪宽同志就一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见证了胶州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全过程,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对事业的忠诚和挚爱。近年来,伴随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法律援助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更好地适应形势需求,她团结和带领法律援助中心一班人,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来回应群众新诉求,全面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流程,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向全市9000户困难低保家庭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实现法律援助“一卡通”。近三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3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率100%。先后收到锦旗32面,感谢信81封。
胸怀大局,敢于担当。多年来,孙洪宽带领法律援助中心一班人始终把大局铭刻于心,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本着守拙求进的宗旨,坚持把小事做成精品,把服务做成品牌,将职业做成事业,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不断开创新局面。2015年10月,沈海高速公路(胶州段)发生一起七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压力。孙洪宽同志临危受命,主动放弃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团结和带领援助中心一班人奔波于7个家庭,主动登门为他们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以最快的速度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死者家属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法助人和深入人心。近3年来,孙洪宽同志先后参加政府及部门相关会议9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40余条,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
情系群众,乐于奉献。就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而言,服务对象具有特殊性,甚至很多工作都不为人所知。但是在孙洪宽看来,只要是为群众服务,就没有职业差异。在她看来,越是困难群体,越应该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否则无论是法治社会,还是和谐社会都无从谈起。在日常工作中,她时时刻刻把群众当亲人、当朋友。对于每一件援助案件,她都能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如在办理周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周某某被控故意杀死其女友,而在第一次的开庭审理中,周某某就彻底翻供,并因不满律师的辩护拒绝了该律师继续作他的辩护人,为此周某某的家人找到了孙洪宽。接案后,她仔细研究了三本厚厚的卷宗材料,发现本案的证据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为此做了一个大胆地决定,为周某某作无罪辩护,历经周折,周某某最终被无罪释放,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专门对该案做了专题报道。在孙洪宽的职业生涯中,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多少个夜晚挑灯研究卷宗,多少个周末社区普法,多少次奔走于当事人之间,她自己也已经记不清了。
春潮澎湃千帆起,汗水浇开和谐花。近年来,孙洪宽同志先后获评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人民群众最喜爱“十佳政法干警”、青岛市“十佳女律师”、青岛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青岛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多年被胶州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记三等功二次。
宋屴,中共党员,1981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级律师,现任山东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一名在青岛市乃至全省享有盛誉的女律师,近年来,宋屴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致力于推动社会法治进步,为“法治胶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忠诚于党,在服务大局中率先垂范。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在党员和律师的双重身份中,她始终坚持先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再做一名合格的律师,主动为大局服务。2015年下半年,在胶东国际机场征迁安置工作中,市司法局党委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律师所主任会议,就如何为机场建设征迁安置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广泛征求律师所主任意见,宋屴同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组建由各律师所主任为成员的法律顾问团,进驻征迁现场,全天候为征迁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她的建议下,市司法局第一时间组建法律顾问团,宋屴带头值班,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并协调看守所调整会见当事人时间,协调法院调整开庭时间,把精力全部集中到为征迁安置群众服务上来。作为一名年近60的老律师,在她的率先垂范下,法律顾问团成员,征迁安置工作一刻不停,法律服务就一刻不停,得到了征迁群众一致好评。一期工程共解答群众、企业相关法律咨询276批、1243人次,为征迁安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条。征迁安置工作指挥部专门印发专报推广法律顾问团经验做法,市委、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
忠诚于法律,在释法明理中精益求精。始终把强化自身业务建设作为发展之本,刻苦钻研业务,工作成果在青岛市、山东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大影响,先后在各类专业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经历中,提出的清理“三角债”金融工作重大司法建议由政府实施,被评为“全国百件优秀案例”,市委、市政府给予“记大功”表彰。也正是因为业务的精湛,多年来,她所代理的案件当事人满意率达98%以上,未发生任何投诉现象。
忠诚于人民,在服务民生中激情奉献。宋屴同志常讲:“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但更应该看重的是社会效益”。日常工作中她代带领所里的每一位同志,在致力公益事业、服务民生中不断开创新局面。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创新推行“N+1+1”矛盾化解新机制,广泛推行律师联村(居)制度,宋屴同志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积极投身于联村(居)活动中,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及时到访所联系的每一个镇(办)、村(居),结合实际,积极为信访维稳工作提供意见建议。自活动开展以来,宋屴同志带领本所人员累计走访村(居)270余个,为镇(办)、村(居)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6条,审查法律合同1400余份,指导修订依法治理章程55份,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98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20余人次。2015年,宋屴与所联系的洋河镇共同开展“以案释法村村行”活动,坚持每个周末前往一个村庄为村“两委”干部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洋河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的高度赞誉。
作为一名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的律师,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和褒奖。宋屴同志先后获评司法部全国“十岗千优”活动百名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十佳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首届“十佳女律师”等众多荣誉称号,并被山东省人事厅、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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