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城镇常住户籍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2838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7平米以下。
2、胶州户籍、在胶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新就业职工均可申请。
二、房源情况
目前,我市汇英名郡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尚有部分腾退房源可供选择;该项目位于广州北路以西,北外环以南,面积90平方米左右,保障面积65平方米以内售价约2800元/平米,每套经济适用房政府补贴8-9万元左右。
三、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到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东楼710房间)领取申请材料,填写完毕并通过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镇办审核后,报市房产管理局审核合格即可选房入住。
具体事项可拨打市房管局咨询电话:82289338。
胶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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