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李伟豪
通讯员孙桂丽
近日,市民张某愁容满面地来到胶州市公证处寻求帮助,据了解,张某共有兄弟姐妹五人,三个姐妹,一个弟弟,2010年年底,张某弟弟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其兄弟姐妹,要求继承他们已故父母名下坐落在胶州市某小区的楼房一套。
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其父母名下的房屋系张某用父母的房屋拆迁款6万元,并自己添资12万余元购买的,讼争的房屋并非他们父母的遗产。但是,上述房屋拆迁款6万元及孳息被认定为张某父母的遗产,由张某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因张某的三个姐妹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已经放弃继承,故张某父母的遗产6万元及孳息由张某与其弟弟各按二分之一继承。上述房屋一直由张某居住,张某想履行生效判决,支付弟弟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解决房屋的问题。眼看张某的孙子已到上学年龄,因为房屋不在其本人名下,却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帮助张某联系了他的弟弟,最终使兄弟两人握手言和。于是,公证员根据法律法规及生效判决,为张某兄弟两人起草了协议书,张某弟弟自愿放弃继承以父母的遗产所购买的房产,并同意张某添资12万余元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产比照遗产继承确权登记给张某。张某表示,要求继承用父母的遗产所购买的上述房产。张某于协议签署并公证后一次性支付张某弟弟应继承的遗产人民币3万元,并自愿再补偿弟弟人民币2万元,张某弟弟承诺帮助哥哥张某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最终,在公证员的热心帮助下,兄弟两人在互相包容谅解的氛围中圆满履行了久拖未决达五年之久的法院生效判决。张某将5万元现金在公证员的面前交给弟弟,弟弟则协助他持法院判决和公证的协议书到不动产管理局顺利办理了房屋更名事宜。事后,张某专门打电话来公证处,感谢公证处帮他解决了困扰五年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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