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3日讯(记者张晓鹏)11人持械斗殴、组织卖淫,市南涉恶团伙被批捕;8人从事套路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被批捕……13日,青岛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公布了5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13日,青岛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1件245人,批准逮捕75件2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5件148人,提起公诉27件105人,已判决19件66人。8月30日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件33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6人,提起公诉3件18人,判决3件5人。
市南区检察院审查的姜某等11人涉恶案、徐某等4人涉恶案,城阳区检察院审查的王某等8人涉恶案,均已批准逮捕;黄岛区检察院审查的薛某等6人涉恶案,胶州市检察院审查的匡某等6人涉恶案,均于近日提起公诉。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于某等1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并判决的首起涉黑案件;莱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陶某涉黑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平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包某涉黑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青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某涉黑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5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姜某等11人为争夺瞿塘峡路一处门头房使用权持械斗殴、组织他人卖淫、无故殴打他人,8月28日被市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8人从事民间借贷业务中,采用套路贷手法,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8月31日被城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徐某等4人在五四广场一带欺行霸市,持械殴打他人,9月3日被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罪名批准逮捕;薛某等6人在黄岛抢揽土石方生意,强迫交易近200万元,9月6日被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匡某等6人以信贷金融公司为名长期向社会发放高利贷,并非法拘禁他人,使其签订虚假债务合同,9月4日,胶州市检察院对6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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