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机构:
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如今的胶州,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公共机构作为垃圾产生的大头,具有公共属性,在垃圾分类处理中承担着公共责任,除了要发挥自身对垃圾分类的执行功能,还要起到示范与带动的作用。在此,我们发出倡议,号召所有公共机构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分四大类:
(1)有害垃圾:如墨盒、废旧灯管、电子配件、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品,应投入红色有害垃圾桶。
(2)可回收物:办公纸张、邮寄包装袋(盒)、塑料瓶等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投入蓝色可回收物桶。
(3)餐厨垃圾: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投入绿色餐厨垃圾桶。
(4)其他垃圾:一次性餐具、烟头、受污染的卫生纸等无法再生或回收的物品,投入其他垃圾桶。
欲正人先正己,若是肩负决策、组织和实施功能的公共机构都没有发挥自身的作用,垃圾分类的社会化实施就将举步维艰。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生活工作空间一定更美好,我们的社会一定更文明、更进步!
胶州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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