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淄川区龙泉镇某村李某家门前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
经询问,打架双方李某和王某是多年的前后邻居。几天前,王某家门前用来盖下水道的一块石板因年久失修破碎了。当日17时许,王某便重新买了一块石板盖在了下水道上面。铺完后王某因急于回家放工具,未放警示标志。邻居李某恰巧驾车从王某的门前路过,因没有看到王某刚刚铺设的石板,便将石板压坏了。王某从家中出来看到自己刚铺的石板被压坏后便怒气冲冲地去找李某索要赔偿。李某看到王某怒气冲冲的样子,也没好气地说:“你又不放上个警示标志,我咋知道这块石板是新的。”为此,两人越吵越凶,眼看就要动手,围观群众怕事态扩大,遂拨打110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通过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李某赔偿王某的石板。(李琳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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