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30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山东作为 13 个试点省份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在全省6 个试点地区全面铺开,今年6 月底前,6个试点地市均已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的突破,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 件,已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案件152 件,3 起案件被高检院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德州庆云县检察院、临沂市检察院和青岛莱西市检察院分别提起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全省首例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 起公益诉讼案件已呈报高检院审批。2016年6月20日,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宣判,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支持。
为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设立了诉前程序。山东省检察机关专题针对环保、国土保护、食药等领域多发、易发问题以及检察建议的制发和说理进行培训,确保诉前程序监督找对方向、找准问题,增强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大跟进监督力度,对于行政机关回复内容及整改情况密切跟进调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或者消极应付等情形,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及时启动诉讼程序。据介绍,从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来看,90% 以上案件均能通过检察建议监督的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相关行政机关均能及时接受并整改回复。
在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山东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搭建与有关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平台,就开展公益诉讼与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绿发会等进行座谈和交流。 针对济南章丘“ 10·21”特大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济南市检察院及时介入、跟进了解,并根据法律规定支持中国绿发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高检院部署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今年年底前试点市的半数以上基层院要解决空白,明年6月底试点结束前,所有试点市的基层院都要解决空白;非试点地区也要在解决案件线索发现、移交上突破空白。同时,各试点单位要在试点领域、地域、案件类型上突破空白,将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向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延伸和拓展,实现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并举,共同突破。
赵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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