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来青打拼的人,因为短期内买不起房,只能选择租房住,通过中介,甚至私下里跟房主约定,就可以签订合同入住的时代,或将消失。4月29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要加大房屋租赁管理力度,以后租房不但要到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证》,进行登记备案,还得按要求,缴纳一定的税费。
记者采访了本市几家房产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在短期内造成房屋租赁市场的冷淡,相关税费的缴纳,会导致房租上涨,在目前供给小于需求的情况下,租房成本的提高,将最终转嫁到承租人身上,手续麻烦不便民,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一定的难度。
5月1日起,租房也要办证
据了解,自5月1日起,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增加“是否存在租赁行为”的查证内容。当事人确认房屋存在租赁行为的,应提交《房屋租赁证》,不能提交的,须到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租赁登记窗口补办。各租赁登记窗口实行即时办结制度,当日发放《房屋租赁证》。新增设的租赁登记窗口5月1日正式启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收费标准:住宅房屋,按套每次100元;非住宅房屋,每次120元~350元。
此外,近期房管部门将对本市房屋租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出租人(产权人)补办手续。经督促仍不办理的,将会同税务、公安和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文件备案,录入本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备查。此外,本市还将建立和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制度,该制度拟定于今年下半年首先在市内四区启动实施。届时,租赁双方达成租赁交易后,可通过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的签约窗口和授权的中介公司在网上签订租赁合同,并实现即时登记备案。
费率最低为房租的4%
缴税费率方面,本市地税局具体确定为: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五千元)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 ,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665%。纳税人出租其他房屋,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 ,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2% ;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8.65% 。纳税人转租房屋的,应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据实计算。
记者咨询得知,承租一套月租金为1500元的房子,需要缴纳税收4%。因为目前岛城的大多数住房,月租金还不到营业税起征点五千元,因此 ,如果缴税的话,大多数人将按照4%的标准来缴纳。
费用或将转嫁给承租人
“外地人来青岛越来越难了,这样一弄,不但租房的成本增加,关键是看不出一点便民来,手续太繁杂”,太平洋房屋山东区域总经理林宪周表示,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这是一个新的措施,因为目前并不是很清楚,所以要边做边看。但是,林总表示,可以看得出来,一旦纳税,投资型客户就不要拥有太多房子,但是在目前市场供给小于需求的情况下,这部分费用会转移到承租人身上,而承租方再次成为弱势。租房成本的增加,会造成短期内交易的停滞,这样抑制的是购买端。“物价高了,租房子也贵了,如果租房的时间很短,一天到晚到交易中心办手续,太复杂”,林总表示,手续麻烦了,来回排队明显不便民,大家会抱怨。另外,合租的怎么办?团结户怎么办?这个政策在具体实施环节中都存在不少问题。
记者随后咨询了青岛青房置换中心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燕霞,李总指出,现在拥有两三套住房的人比较多,住一套租一套很正常,要登记备案不可能那么完善,“说是朋友借住怎么办?亲戚朋友住怎么办,这些都有可能”。李总同样指出,根据青岛市场来看,目前拆迁多,租赁市场是供小于求,税费很可能就强加到了租房人身上。
◎相关链接
哪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是青岛市房屋租赁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市民可到以下地点办理《房屋租赁证》。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南区巫峡路9号;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东部交易处:市南区新浦路6号;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北交易处:市北区南京路236号;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四方交易处:四方区人民路401-9号戊。
咨询电话:83662666 、83662667、83662668。
记者 郝春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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