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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见不到阳光,白天也得开灯“这高楼堵得俺心慌”楼旁竖起30层高楼,居民打算起诉相关规定大寒日采光至少2个小时

来源:城市信报 2010-05-25 01:19   https://www.yybnet.net/

楼旁竖起30层高楼,居民打算起诉相关规定大寒日采光至少2个小时

日期:2010-05-25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家里只有一个东窗,以前每天上午都有至少两个小时的光照。现在楼东面正盖着两座30多层的高楼,把阳光都遮住了。我今年也80多岁了,双腿又患有严重的关节炎,不能下楼晒太阳 。这些楼的开发商剥夺了俺在室内晒太阳的权利。”近日,家住市南区郓城北路16号楼的市民向记者投诉说。5月23日,记者来到了郓城北路附近,见到了正在建设的高楼。

老人没地方晒太阳了

记者下车后,在路边碰到了正在散步的褚大爷,明白记者来意后,褚大爷拉着记者的手不放,“终于找到能反映这一问题的人了。你是不知道,我也是这两栋新楼的受害者。我在这住了几十年了,采光都挺好,这不刚建的这两栋楼正好把光给挡住了,我们有苦没处诉啊。我们都七八十岁了,整天住在阴暗的环境下,也不能经常出来晒晒太阳,可被害苦了。”

记者看到,新建的这两栋楼距离16号楼约20米,严严实实地遮挡住了整个西向住房的阳光 。记者从褚大爷的讲述中得知,正在施工的这两座30多层高的楼房不仅遮挡住了之前市民反映的16号楼的阳光,连同云南路142号楼在内的部分住房的阳光也都被“抢”走了。褚大爷说,“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反映 ,也没人管,真是有苦说不出啊。”随后,褚大爷把记者带到了郓城北路16号楼处。

白天得开灯,家具快发霉

刚走进16号楼,一股潮气扑面而来。在二楼唐女士家中,记者看到大白天她家中还亮着灯,关灯后房内很阴暗,只有一点点室外光从窗户透进来,仅能照到窗台,家中根本看不到太阳。唐女士说,现在刚建的这两栋楼“堵得俺心慌”。“俺和老母亲心脏都不大好,老人家都90岁了,上下楼很不方便,俺母亲可能是因为很长时间都没晒太阳了,嘴唇都发紫了”,唐女士表示自己刚做了手术没多久,在这种坏境下生活身体感到很不适。

得知记者前来了解情况,唐女士的邻居王大爷赶了过来。“以前早晨六点多阳光就会照进俺们房子里,现在都10点多了,连个太阳的影儿都看不到,房子里的家具都快发霉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该楼最高层6楼战女士家。“感觉特别压抑”,战女士无奈地说。战女士表示,由于家住六楼,之前的阳光最多能从窗户里射进来5米,现在只有大约9点半到10点,太阳光才能照进来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不光是遮光,就连平时的施工我都受不了。5点就开工,有时候还整夜施工,吵得我们都睡不着觉。”战女士气愤地向记者表示,“我们都觉得这建筑肯定违规,挡风、挡光、挡视野,不是说大寒时节光照还得保证两小时吗?现在连一个小时都没有。实在不行,我们只有搬出去租房子住了”。

在采访中,不少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去很多部门都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一直没有下文,等高层建完后,他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采光权。

以大寒日采光时间为参照

中午,记者来到了正在施工中的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对记者说,在建的两栋楼分别要建32层、33层,已经建好了22层和18层。据了解,该处工程为西藏路旧城改造工程,已经施工近两年的时间了,楼群为政府规划的居民回迁房。当问及是否知道该建筑影响了对面小区住户采光时,该负责人表示自己是施工方,对该问题不太清楚。

5月24日上午,记者咨询了负责此项目的市南投资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建楼都是按照规划来的,符合相关规定,并不是擅自建设。另外,这两座楼今年年底将封顶。随后,记者以居民身份向规划局反映了此问题 ,工作人员答复说当时应该考虑挡光问题了,按照相关规定,大寒日采光至少2个小时,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可以找相关部门反映 ,有解决方案。

记者了解到 ,根据《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高层建筑与住宅建筑相对时,其主要日照朝向的日照间距以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在新区不少于2小时。另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也规定,大寒之日,青岛市住宅的日照时数不应少于2小时。

◎相 关新闻 采光权被侵犯获赔4万多

西仲小区的采光一直很好,谁知2004年小区的南边建成两栋20多层的高楼,一下子遮挡了小区的正常采光,之后小区内采光难,通风差,冬天晾衣服还得靠暖气烘。无奈,小区居民将高楼的开发商告上了市南法院 。经审理,凡是采光低于2小时的住户都得到了赔偿。

经市南法院审理查明,市规划局审批的该高楼建筑层数为24层,高层完工后地上为26层。为了查清此高楼给西仲小区采光带来的具体影响,法院委托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对该高楼一期工程日照情况进行了分析。该高楼由三栋高层组成,建筑海拔24层部分在111米左右。原告中高女士的房屋在高楼建设前,有效日照时间为3小时10分钟,高楼建成后有效日照时间为1小时17分钟,计算时间为大寒日。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高女士家的采光时间就低于此标准,被告理应对此进行补偿。法院判决被告赔偿高女士补偿费40786.2元。 文/图  记者 李晨 实习生 肖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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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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