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原卫生部出台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就已实施,该通则规定,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都必须在标注营养成分标签后才能上市销售。通则实施3个月以来,淄博市各大超市执行效果如何?昨日,记者走访了淄博市几家大型超市,发现不少超市的多类商品并未按照通则对营养元素进行标注,或有标注却不规范。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自今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基本都标示了营养标签,但也有部分厂家的产品并未对营养标签进行标注,不少速冻类、调味酱类以及罐头类商品的标注都不合格。多家超市都在售的南沪速冻水饺、苏阿姨牛奶刀切馒头、中味韩式豆瓣酱、韩国蒜蓉辣椒酱、青岛金龙一鱼罐头等商品的包装袋上,都未对营养标签进行标注。
根据通则,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必须标注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以及能量的含量值和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只有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包装饮用水等才可豁免强制标注营养标签。
新报记者徐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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