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快递公司方便快捷,使得不少市民寄发物品喜欢选择快递公司,可是快件迟迟收不到,让市民很气愤,家住青岛市四流中路的郭女士就遇上了这种麻烦事。“1月21日,公司通过快递公司从广州给我发了一个快件,可是过去一个月了还没有收到,最后快件送过来时,快递公司也没有表示什么歉意。”市民郭女士向记者反映说。
郭女士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快件在1月23日便到了青岛,2月11日快递员才开始派发快件,派送了10多天,她还没有收到。记者联系了天天快递李沧分拣点,工作人员张女士表示具体情况她不了解,需要进一步向快递员了解情况,才能确定是否给郭女士赔偿。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2012年5月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系列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需24小时送达、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内送达。如果同城3天、异地7天快递还没有送达,就算延误。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消费者可以根据国家系列标准中的相关条例,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王律师介绍说。
(据《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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