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亮,男,35岁,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城北路派出所副所长。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耿亮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至今已14年,算是“老”民警了。多年来,他一直在治安岗位,专门查办各类案件,十几年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打击犯罪的硬功。去年8月份以来,城北路派出所辖区连续发生企业办公室被盗案件,群众反映强烈。耿亮认真分析了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规律特点,对过去所有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进行梳理,发现辉某某(男,20岁,云南省人)有重大嫌疑,但该辉居无定所,很难找到。耿亮对此并不灰心。他考虑嫌疑人很年轻,应该喜欢上网。就每天晚上到附近的网吧进行查找。10月14日晚,经过一个星期的守候,耿亮终于在一网吧内将辉某某抓获。经审讯,辉某某交代了盗窃企业办公室作案13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在他的努力下,2013年城北路派出所辖区发生的所有系列盗窃案件全部告破。
作为执法人员,耿亮一直秉承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理念,既追求法律效果,又追求社会效果。尤其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损毁财物等情节较轻的案件,他总是坚持先调解,再处罚,这样虽然麻烦,但却能真正的化解矛盾。今年1月份,辖区陈桥村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件,邻居周某和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并撕打,双方各有受伤。如果按法律程序,可以对双方分别进行治安处罚。但这样一来,却会使双方矛盾加深,甚至引发更大事件。为彻底化解矛盾,耿亮找到村委领导,多次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礼,动之以情,最终双方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耿亮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遇到有需要帮助的群众,他总会帮一把。去年8月15日13时许,耿亮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青银高速路下路口处迷路。他立即出警了解情况。经询问,报警人田某某(男,25岁,青岛即墨人)一个星期前被人骗到滨州某地搞传销,田某某趁人不备,逃出来坐车来到青银高速路口处,他身无分文,又饿又累,打“110”报警求助。耿亮马上给其准备了午饭,又垫付费用将其送到附近旅馆休息,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等其家人心急火燎地赶来时,田某某在旅馆里睡得正香呢。象这种情况还有很多很多。有一次一名外地的盗窃嫌疑人被拘留释放后身无分文,耿亮主动给了他200元生活费,让他先安顿下来,再慢慢找工作。该嫌疑人感激不尽,后来多次到派出所来看望耿亮,并告诉耿亮自己已经找到工作的好消息……
耿亮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
□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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