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家住淄博的薛某和王某到淄博市鲁中公证处申办房产继承公证。
刘公证员向二人了解了他们的家庭情况。得知二人是连襟,他们的配偶是亲姐妹,都是在前几年去世的。巧的是二人家里的房产都准备出售,而且都已经与买受人达成买卖意向。因为他们所要出售的房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配偶的遗产份额均需办理继承公证。
因为二位被继承人的母亲晚于二位被继承人去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发生了转继承的情况,如果要出售房产需要征得被继承人母亲之外的法定继承人的意见。经过公证员了解,被继承人的父亲早年已经去世,父母一共四个子女,除了已经去世的二位被继承人以外还有被继承人的姐姐和弟弟健在,他们分别居住在上海和青岛两地。公证员通过电话与此二人取得了联系,在说明缘由后为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二人均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但不能亲自来淄博办理公证。
王某和薛某都已经与房产的买受人达成了意向,并且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如果不能依照合同条款及时为房产的买受人办理房产的过户,会承受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刘公证员看到当事人急切与期待的目光,心想如果是当事人不能亲自来,那么公证员为什么不可以亲自上门办理公证呢。刘公证员还注意到:在刚刚在与当事人的电话交谈中,被继承人在上海的姐姐曾表示准备在中秋期间去青岛弟弟家里过中秋节。于是,刘公证员就向薛王二人提议:在九月六日赴青岛为两位当事人一并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王某和薛某一听也觉得不错。
公证员将上门服务所需要的公证材料准备停当。第二天的早上七点,公证员就与当事人踏上了去青岛的旅途。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薛王二位当事人就拿到了继承公证书,对公证服务十分满意。(淄博市鲁中公证处刘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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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