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毕凤玲)21日,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根据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成绩表”有赏有罚,泰安市三季度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根据改善程度,泰安市可获得138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
记者了解到,三季度全省共发放3042万元生态补偿金,临沂同比污染物改善幅度最大,以15.3的考核得分,获得三季度最大生态补偿“红包”306万元,其次为青岛获得299万元,滨州市位列第三名,可拿走265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泰安今年第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SO2三项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改善,NO2浓度排名与去年持平。为此,泰安以6.90的考核得分在三季度可拿到13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据了解,为落实省政府《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省环保厅联合省财政厅对2015年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核算。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2863万元,临沂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285万元,日照市获得的资金最少,为407万元。根据数据显示,泰安市第一季度获得311万元,第二季度159万元,第三季度138万元,总计前三季度可领取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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