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晓报道
本报青岛讯青岛市日前出台《加强和完善市级“菜篮子”商品政府储备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用外贸标准办内贸”的思路,完善“菜篮子”商品政府储备制度,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菜篮子”商品供应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青岛市在落实国家规定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品种的同时,适量增加青杂菜、豆制品等储备品种。猪肉储备品种采取冻猪肉储备和生猪活体储备相结合,适量增加冻牛羊肉储备。肉菜储备规模按照国家保障7天城市供应量的规定,建立起与青岛市区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储备量。结合“菜篮子”商品生产和市场供应特点,青岛市每年分夏季、冬季组织“菜篮子”商品收储和投放。夏季储备投放一般在8—10月份,冬季储备投放一般在当年年末至次年2月份。建立市、区(市)、企业3级储备体系,按照企业3—5天销售量的规模,增加社会储备,发挥社会力量对“菜篮子”市场的保供稳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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