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青岛市黄岛区阿里山小区土地使用权过期问题一直拖着。
房屋土地实际使用年限低于相应土地最高年限标准的现象,温州并非个案。目前,包括山东省青岛在内,多地均出现类似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上世纪80年代成立以来,出让20年、30年使用年限的住宅用地共计41宗,总用地面积667.5亩,其中部分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记者走访青岛两处土地使用期“撞限”小区,发现小区尚未解决土地使用权难题,但并不妨碍小区的出售和租住。
青岛市黄岛区阿里山小区一期业主王先生最近正在出售房子。他回忆,阿里山小区一期于1994年左右建成,自己的公司于1995年以每平方米1000多元的价格买下,土地使用权于2011年到期,目前均价为每平方米7000千元左右,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当时土地已经到期了,但大家也没有怎么说,当地房管所也可以过户、交易,只有去银行贷款时,可能会贷不了款。”
王先生称,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问题。
与阿里山小区情况类似,黄岛区紫金山小区也出现了这一问题。小区业主刘先生在紫金山小区住了十多年,他表示,紫金山小区和阿里山小区情况类似,土地年限都已经到期了,但现在国家没有出台这方面的说法,不过正常交易、贷款都不耽误。
当地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周女士告诉记者,紫金山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大多数已到期,但小区内的很多业主仍继续住着,也没有遇到要求拆除的情况。“物权法规定,地面上的物品还是属于你个人的,只是土地是国家的。”她称,房子肯定能交易,主要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贷款不好贷。
据了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我国最早的14个经济开发区之一,在上个世纪80年代即开始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先行先试,在当时,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尚未出台明确规定,于是出现了20年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相关细则处理这一问题。阿里山小区的问题只能搁置,小区房屋可以像其他正常房屋一样买、卖。只需在交易和作抵押时,写一份知道土地到期的知情书。
(据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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