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的两名律师主动“盯案”,帮助检察机关化解了一起办案衍生的信访问题,得到信访人赞许。
“我父亲的案子早已经撤案了,为什么他的工资待遇比别人低?”今年三月的一天,信访人李玲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母亲一起来到市北区检察院控申接访大厅反映问题。经过接谈,该院控申接访人员了解到,信访人李玲的父亲李某原系青岛市某事业单位负责人,高级工程师,1999年因涉嫌贪污罪被市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作出撤案处理。
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李某的工资待遇比同级别退休人员低。李某怀疑所在单位对其打击报复,故意克扣工资,遂不断到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后李某去世,李玲的母亲又有重病,李玲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原来办案单位市北区检察院,希望检察院能帮助解决问题。
当时,适逢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山东博海律师事务所逄律师在市北区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虽然李玲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涉及的问题与检察机关间接有关,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忧的原则,市北区检察院控申接访人员邀请两名值班律师一起,对李玲提出的问题研究商讨了解决方案。两名律师主动提出,帮助检察机关“盯案”到底,给信访人一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答复。
陈律师、逄律师和检察人员一起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处,详细了解掌握了关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紧接着,走访了李某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并联系其原单位财务人员多次到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社会保障中心,对李某的工资进行详细核对,最终发现在2000年10月份工资调整时,漏涨了 100元。
在调查核实这些问题的基础上,该院牵头组织了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检察官主持;李某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就漏发工资问题作出了解释说明;两名律师从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以第三方身份就有关问题向李某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询问,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信访人李玲和其母亲参加听证会。
李某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认真听取了律师的专业意见,经研究,当场向信访人李玲及其母亲诚恳道歉,并决定补发工资差额 1.5 万余元。信访人对公开听证、答复结果十分满意,对检察机关和律师延伸服务、司法为民的做法表示感谢。
市北区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介绍,他们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签的《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通过与区司法局联动,邀请律师共同接待群众来访10 余次,化解信访积案2件,取得良好效果。张冬梅 尚香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本版编辑 赵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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