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清、周洋、潍坊金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705 民初 9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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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之、徐秀荣、徐光友、付同亨、潍坊恒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6)鲁 0705 民初 33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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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羽、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丽都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6)鲁 0705 民初 10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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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滨、杨光秀、诸城市沈杨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5)奎商初字第 118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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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帅、山东亨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 0705 民初 21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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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瑞红、肖清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 0705 民初 6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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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萍、武聪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 0705 民初 9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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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辰龙能源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丽景酒店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 34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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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亚俊: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郑东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6)鲁 0705 民初 24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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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浩军、崔刚伟、牟雷岗、陈海燕: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宜联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6)鲁 0705 民初 41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前准备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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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明洲: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陈艳菊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及刘明洲送达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07 民辖终8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向被告刘明洲送达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另,向你公司及刘明洲送达 (2014)奎商初字第 1150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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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兴: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谭光红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5)奎梨民一初字第 121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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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永泰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陈德胜、白应红、山东伟成集团有限公司、临朐伟成百货有限公司、山东临朐伟成美术馆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王茂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民三初字第 109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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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朐伟成美术馆有限公司、陈德胜、白应红、山东伟成集团有限公司、临朐伟成百货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焦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民三初字第 109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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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永泰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陈德胜、白应红、山东伟成集团有限公司、临朐伟成百货有限公司、山东临朐伟成美术馆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孙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5)奎民三初字第 110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许焕发: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宏与你及高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3)寒执字第 105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清单和你所有的位于潍坊市寒亭区渤海路 162号内 1 号楼 4-102 室带附房的房产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及选择专业机构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本院将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00 至评估现场进行勘验评估,不再另行通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青岛泰临橡胶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科伦比恩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景信、张德军:本院受理原告徐道友诉被告王景信、张德军、李万胜、被告山东省寿光山广齿轮有限公司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 11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吴志刚、孙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吴素云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 11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崇国:本院受理原告杨洪诉你及被告山东沃利奇化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青法民初字第 101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中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新华路第一支行、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化宝诉你们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新华路第一支行、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化宝诉你们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新华路第一支行、潍坊嘉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化宝诉你们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国明:本院受理周守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健:本院受理原告苗晓青诉被告徐健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望民初字第 12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恒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丘市舜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成科:本院受理李茂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全文、于月春:本院受理王兰昌、高玉宝、高玉军、高玉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0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江苏青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青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单清海诉你们金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红博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 2 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曾庆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民初字第 7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殷建华、赵冬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2015)寿商初字第 3337 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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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