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邹伟 白阳) 从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和《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驾考改革如期落地,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约考等措施正式施行。
记者3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青岛等16个试点市(州)群众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
新政实施后,自学人员在有随车指导人员指导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等行为的,均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进行处罚。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4月1日起,互联网自主约考开始实施。目前已有天津、南京等85个城市开通互联网考试预约服务,覆盖19个省份。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底前开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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