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根据山东省和青岛市《关于加大失信信用惩戒推动征信体制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不断拓展惩戒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多部门联合惩戒力度,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项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青岛中院先后联合市工商局对拟授予2015 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585家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质监局对627 家拟授予 2012-2015年度青岛市“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的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委组织部对 59 名拟表彰的2016 年度青岛市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纪委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中的党员进行了约谈。
通过审查,9个失信企业被取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5 个失信企业被从“新创工业知名品牌”拟授予名单中拿下;纪检部门将对失信党员、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联合组织部门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参考。刘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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