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吕璐)8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发布上半年在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检查中共下达限期整改22份,提出整改意见126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李沧区蓝山湾市政配套工程(环山路工程)由于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被通报批评。
7月13日—7月26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在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此次共检查市政工地20个,检查涉及参建单位30家,其中建设单位6家,施工企业14家,监理企业10家。检查中下达限期整改22份,其中质量整改11份,安全整改11份;提出整改意见126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地参建单位,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的为李沧区蓝山湾市政配套工程(环山路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监理单位为青岛方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整体来看,大部分参建单位能较好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重视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工程管理处对七个质量安全管理效果较好,低影响建设措施有力的工地参建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市政工程管理处将继续开展安全半年检查“回头看”活动,对半年检查以来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整改力度不够或整改后未举一反三,再次出现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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