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刘海报道
本报2月27日讯2月26日中午12时许,一辆鲁Q牌照的小轿车途经G15沈海高速王台收费站时,被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予以拦截检查。由于驾驶员丁某无法出具相关驾驶证件,民警遂对其进行了详查,通过登录公安网上系统多次查询后,最终确认丁某涉嫌无证驾驶。
经了解,丁某虽然会开车但却因文化程度低,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这次因女儿就读的学校马上要开学了,丁某急于送女儿到城阳区返校便冒险上路行驶,谁知刚到达收费站便被交警查获。
由于驾驶员丁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车辆,执勤交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内的拘留处罚。同时,民警还提醒丁某尽快联系其他车辆将女儿送往学校,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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