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尹彦鑫通讯员刘波王伟伟报道
本报3月21日讯3月20日晚9点半左右,李沧交警在九水东路宾川路路口设岗夜查,一辆鲁B70HT×白色雪佛兰轿车在距离检查点四五十米远处忽然停车,交警立即上前拦下。驾驶员身上有酒气,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酒驾。
驾驶员朱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称当晚朋友失恋了,自己陪朋友喝酒消愁,只喝了半瓶啤酒,感觉非常清醒就没找代驾。经查,朱某今年3月14日刚取得驾驶证,拿证不到一周就酒驾!实习期酒驾的朱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注销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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