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尹彦鑫报道
本报4月11日讯2018年11月25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在黄河路与云台山路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2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明显饮酒嫌疑,遂要求驾驶员下车进行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尹某体内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驾标准近2倍,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备检。日前,该案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据尹某交代,事发前一天他通宵干活,当天下午4点多才起床。之后朋友打电话说接着他一起出去吃饭,期间他喝了7瓶啤酒,晚上8点多左右吃完后他们各自打车回家。尹某刚回到千禧银杏苑的朋友家里准备睡觉时,他妈打电话让他回王台老家睡觉,因为朋友家的房子没有供暖,他妈怕冻着他所以坚持让他回家。
一向听妈妈话的尹某并没有向妈妈说出自己喝酒的事,挂了电话就下楼开车准备直接回家。结果驾车走到黄河路与云台山路路口处时,被交警查获。后经检测,在尹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21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案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尹某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同时他的驾照也将被吊销,且五年内禁止重新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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