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8月8日讯 记者8日从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了解到,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后,为抢抓机遇,青岛市于7月22日召开落实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调度会,就7月20日发布的《举措》进行解读,梳理青岛金融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系,进行政策衔接,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青发展
首先,青岛市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来青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鼓励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来青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鼓励外资全资来青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来青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外资评级机构和外资保险公司等。鼓励支持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优化政务服务,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支持政策实的一流金融业生态发展环境。
其次,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扶持政策。青岛市出台了《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奖励实施细则》《青岛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意见》等市级层面的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业“双招双引”政策措施,以及所辖十二个区市、功能区的配套政策。
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创新
据介绍,青岛市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加金融创新评比,对外资金融机构在支持青岛市实体经济、社会保障、重点经济功能区建设、小微企业、“三农”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财富管理建设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按规定予以项目创新奖励;对外资金融机构在围绕青岛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等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予以研究创新奖励。同时,搭建外资金融机构拓展跨境业务平台。青岛市借助青岛·中国财富论坛、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金融家俱乐部以及在青举办的各类国际性会议等活动,为外资金融机构搭建开展跨境业务合作的对接平台。
青岛市将加强外资金融机构高端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高端金融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补贴,并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另外,建立外资金融机构服务专班制度。对重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服务专班制度,确定外资金融机构服务专班,专职服务机构在青落地和发展中的需求,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记者 锡复春 实习生 王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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