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9月6日早7时许,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民警在G15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鲁B车牌的SUV缓缓驶入收费站排队等候上高速。此时,执勤交警发现开车的男子神色慌张,上前检查时,民警闻到车内有酒味。
随后,民警将该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经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尤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2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经询问得知,尤某的好朋友前一晚在市区被交警查获酒驾后心情郁闷,为了安抚朋友的情绪,尤某晚上便陪朋友一起借酒消愁。在酒桌上,尤某还不断拿酒驾被抓一事向朋友打趣,没想到次日早上尤某以身试法,在还没有醒酒的状态下冒险开车上路,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尤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记者汤臻通讯员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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