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3月10日上午,市北区法院通过互联网线上庭审的方式,促成原告青岛某医疗器械公司与被告青岛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顺利达成调解。办案法官积极协调沟通促成调解,既保护了原告作为医疗器械生产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持被告的良性运转,同时保证了被告作为医疗机构在社区防疫工作中作用的发挥。
2017年10月,原被告双方签订有关医疗器械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相关的医疗设备,合同总价7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但被告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货款。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
在该案发诉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青岛某医院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积极投身社区防疫工作,在采购相关医疗防护物资方面投入了相应资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了解到被告对原告的供货事实争议不大,希望法院居中做工作争取协商用分期付款方式解决,以减缓当前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而造成的自身资金压力。在得知上述情况后,办案法官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原告方代理人,向其转达被告方受疫情防控工作的影响和调解意向,希望原告方在一定程度内给予被告一定宽限期,以缓解当下资金压力。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沟通协调,原告方表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中对被告资金压力问题的理解,表示愿意与被告协商解决。
最终在办案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对账、协商沟通最终达成如下分期付款调解协议:被告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支付原告货款32万余元,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货款32万余元。该调解协议既保护了原告作为医疗器械生产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作为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肩负社区防疫工作的顺利运转,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积极认可与衷心感谢。(记者梁超通讯员张淦)
新闻推荐
违法行为减少 事故明显下降 青岛交警全面加强四类车辆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力度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近期,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四类车辆开...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