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3月28日晚,交警城阳中队民警在春阳路与开拓路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当晚8时30分左右,一辆鲁BU622E牌号黑色小轿车沿春阳路西向东驶至夜查点处被民警拦停,民警检查随车证件时,发现司机涉嫌酒驾,问其喝了多少酒,司机一口咬定没有喝酒,经民警批评教育,司机才承认酒驾的违法事实。经检测,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暂扣车辆。
据了解,王某30岁,是城阳区人,从事个体经营。据称,他一直在家躲避疫情憋得很难受,恰巧傍晚接到高新区一朋友邀请去酒店聚会散散心,于是,他喜出望外开车从城阳区去了高新区一酒店聚餐,喝了三瓶多啤酒。饮酒后开车途中被民警查获,他表示很后悔。
时间不长,同一地点,一辆鲁B7C63L牌号红色小轿车沿春阳路驶至夜查点时被民警拦停。经查,同样是酒后驾驶,民警依法暂扣车辆。驾驶员董某34岁,是江苏人,暂住城阳打工。据称,他因在家躲避疫情,未能出门与朋友相聚,当天接到朋友邀请称,几个朋友在兴阳路一个酒店聚餐,于是,他开车去了酒店,喝了几瓶啤酒。晚8时左右散席,几个朋友都劝他把车停在原处,打车回家,然而他听不进大家的劝阻,硬是开车上路,结果途中被民警查获。
城阳交警提醒: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城阳交警部门会加强加大执法力度,并提醒各位驾驶员,开车在外要注意行车安全,文明驾驶、安全驾驶,远离酒后驾驶,才能远离交通事故。
(记者汤臻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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