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为破解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难的问题,青岛市通过整合多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大数据认证平台,对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实施“静默认证”。
“静默认证”实施后,自2019年1月起,青岛市辖区内居住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不需要主动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服务期内发生过以下行为的:住院、医保缴费、长期护理、异地联网结算等行为的;需本人办理银行业务登记的;互联网、“青岛人社”手机APP的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方式确认的;以及经大数据认证平台综合判断的等等。对具有上述行为轨迹的人员,由大数据认证平台自动判断待遇领取资格,实现“静默认证”。目前,青岛市绝大多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大数据认证平台自动完成资格认证。
疫情期间,对于通过大数据静默认证方式不能确认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超期未认证的,不暂停发放待遇,待疫情解除后,再按工作流程进行确认。
据悉,1月30日,人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1月31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据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记者 崔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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