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0月1日起,崂山区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标准。
此次调整是崂山区继2020年4月1日调整低保标准后的又一次提标。从今年4月1日起,崂山区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90元调整为1050元。
在此基础上,从10月1日起,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崂山区将再次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失独家庭生活补助由每户每月233元提高到每户每月25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26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34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20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通讯员 武莉淳
新闻推荐
青岛莱芜一路小学朱葛放学路上,我发现一架小飞机,我把小飞机抱在怀里,它竟然开口说话了,“你好,我亲爱的乘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
青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岛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