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王静文
12月9日,记者从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获悉,从本月起,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标,由每人每月750元提至821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125元提高到1232元。
此次提标,城乡低保家庭中,一级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26元提高到466元。二级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34元提高到366元。三、四级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41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50元提高到274元。这一政策的实施惠及了全区城乡低保户8945户12876人,特困户910户927人。
此外,记者了解到,符合低保、特困、残疾人等救助条件的居民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申请,民政部门将通过青岛民政全业务平台进行全程审核。审核通过且办结成功后,资金均通过惠农“一本通”系统发放,保证资金一站式到达救助对象账户。
新闻推荐
在新发展格局下,企业如何科学定位,积极应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日前举行的2020(第十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企业家...
青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岛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