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2月21日讯 供暖季,私拉乱接暖气管线等偷热盗暖的行为,不仅造成热资源的大量流失,还会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供热质量。近日,根据市民举报,青岛海岸警察支队中韩派出所与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私用热稽查组联手查获一起非法用热行为。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人私接管线“窃热”
“这一段时间,家里的暖气片出现了冷热不均的情况。 ”近期,午山府邸小区部分居民拨打早报问暖热线82888000反映。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给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原因,对居民家中的供暖设施全面检查,发现居民家中的供暖设施并没有任何问题。
“我们决定从室外管线寻找原因,最终在楼下车库发现两根私接的供热管道,且供回水阀门都处于开启状态,偷着把热水引到了网点中去,从而导致了个别住户家中供热流量不足、暖气片出现了冷热不均的现象。 ”工作人员说。经过调查,该处网点已经非法用热超过了1个月。
在完成了视频取证后,工作人员立即携带证据到所辖的青岛海岸警察支队中韩派出所报案。 12月16日下午,民警与稽查人员一同赶到该处商业网点取证和调查。面对稽查人员,该处商业网点的房东声称,该处网点有400多平方米,此前换了好几拨租客,自己是在今年11月份才接收房屋的,目前并没有营业。对于接入的供热管道,他也不知道是哪一拨租房客接上去的,至于该怎样关停他也不清楚。
稽查人员当场告诉房东,偷热是一种违法行为,供热公司除了要停热外,还要追缴相关费用。房东在现场对民警表示,愿意配合供热公司进一步处理此事。
“窃热”将被列入黑名单
“供热公司向用热户提供供热服务,这与自来水厂、发电厂向用户提供的水、电同样受法律保护,热源是不可私自盗接的资源。 ”稽查人员说,这是该公司今年查获的首起非法用热行为。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存在擅自将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稽查人员介绍,窃热行为包括私自打开锁闭阀,私自从供热单位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私自将蒸汽或采暖热水对外转供,私自排放采暖热水系统中的水,私自在采暖系统中安装换热装置等等。另外,申请办理报停后又私自开阀通热的,属于诈骗行为。
“偷热盗暖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我们将与警方展开紧密协作,严厉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公共财产和资源损失。 ”稽查人员说,窃热是供热条例和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的,该公司将对窃热用户停止供热,列入公司“黑名单”的不再接受其用热申请。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通讯员 姜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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