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11月30日,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海事局联合印发了《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在北方首创,将有助于优化青岛海洋旅游发展环境,推动帆船、水上摩托等海上体育旅游产业规范发展。
《暂行办法》共24条,结合青岛实际,从船艇适用范围、部门管理职责、从业者备案要求、从业人员自律、促进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备案的形式对帆船、水上摩托艇实行“一船(艇)一号”统一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高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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