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转让方”)与【青岛正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于2020年【 12】月【 1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对下列裁决书项下的全部欠款、逾期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
据此,请有关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青岛正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1月4日
联系人:许经理 18661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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