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2日讯5月11日晚,李沧交警火车北站中队在环湾路滨海路路口夜查,晚10时20分许,一辆轻型货车驶入查车点,民警在检查驾驶员证件时闻到车内有酒味,立刻对驾驶员江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数值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核实江某某身份时,发现其驾驶证已被吊销。经查,江某某本来持有B证,但他2015年11月因酒后驾驶被城阳大队查获,2019年8月再次酒后驾车,驾照被吊销。此次被查,江某某属于第三次酒后驾驶,而且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刘波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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