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家都知道了,10月3日凌晨,55岁的交警李涌在辖区高速公路巡查时,对涉嫌酒驾司机进行救援过程中坠落高速公路立交桥下,不幸牺牲。
李涌是一位好警察,自不必赘言,从青岛乃至全国公众的自发悼念,就能看得出来,公众的心中是有杆秤的。李涌不仅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更为重要的是,他把交通警察当成了自己毕生的事业,否则也不会在社交媒体上宣传、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更不会因此而成为一个“大V交警”。
在他过往的交通执勤中,几乎每个人都对他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而他也将生命献给了事业,将自己变成了一个路标。但是,我们应该如何来面对这个事情呢?
酒驾害人害己,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特别是今年是酒驾入刑的第10年,新闻上的宣传已经非常多了。但还是有人铤而走险,以至于让一个好警察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不想说文字的力量是微弱的,我想说的是,不能止于“教训是惨痛的”,我们不能只靠呼吁。
我相信那些酒驾者也一定会知道喝酒不能开车,我相信他从酒桌上起身、走向汽车的那一刻,可能内心是有所犹豫的,而最终还是侥幸的心理占据了上风。而此时,他的酒友何在,难道就不能替他叫代驾吗?酒司机们为什么选择逃呢?可能是因为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如果加大逃逸的处罚力度呢?将逃避检查视同醉驾,会不会有效果呢?
雪崩的时候不能每一片雪花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我们每天都在说交通安全。可是,将马路当成自家地头的人还少吗?在公路上不顾其他车辆的安危“风驰电掣”、飙车耍酷,随意变换车道、超车的人和车不在少数吧?难道这些人不知道交规吗?肯定知道。之所以有些人会这么做,只能说违法的成本还可能太低,甚至有人会想,“不是有保险嘛”。这种时候,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有何颜面加入到悼念李涌的队伍中来呢?
逝者长已矣。而生者,不妨扪心自问,每天是不是也在依法出行、安全出行。否则,所有的悼念都会显得那么的不真诚。
逝者长已矣。自己严守交规、安全驾驶,是对李涌最好的纪念。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一条铁律。这也是对每个人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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