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0月25日讯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自今年开始,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全面推行“五项制度”,内容主要涵盖驻场监管制度、“快检+互联网”制度、定量监督抽检制度、扫码追溯制度、半年检查制度,把住流通环节重要关口,保障市民“菜篮子”食品安全。
实施驻场监管制度。全市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家均配备2名驻场监管人员,专门负责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快检+互联网”制度。制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及快检操作指南》,督促市场按照要求配备快检设备及检测人员,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每日抽检,凡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须经检测合格方可入场销售。同时,在入场查验区、快检室、信息公示区安装摄像头,全市18家市场的54处摄像头均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实行定量监督抽检制度。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定期监督抽检,规定每个市场每月不少于50批次抽检量。对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严格处罚,并对相关供货商实施控制措施。
全面推行扫码追溯制度。大力推进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追溯平台 “山东菜场”的应用,目前,全市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已实名注册3985户,并获得一户一码,累计录入农产品信息35683条,均可实现电子化追溯管理。
实施半年检查制度。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交叉检查方式,每半年组织对批发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依法严格处理。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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