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闫育平)近日,庆阳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市管干部任职前听取纪检机关廉政意见办理办法》。
《办法》明确,市管干部任职前听取纪检机关意见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主要听取市、县(区)纪委和市纪委有关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并对听取上述纪检组织意见的干部范围进行了明确分类。《办法》规定,市委组织部听取纪检机关意见的主要内容是:拟提拔考察人选或平职转任(交流)重要岗位干部拟任人选的党风廉(洁)政情况,以及对其使用或处理的建议。市纪委向市委组织部回复的意见共有七种类型,并要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明确意见。《办法》还对听取廉政意见的工作程序、时限要求及回复意见有效期限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今年以来,庆阳市委组织部共向市纪委听取市管干部任前、干部退休、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评选等方面廉政意见16次,涉及干部7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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