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鹏钧)6月22日,灵山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媒体向社会通报:6月18日,灵山县灵城镇江滨路一小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家三口遇害,嫌疑人为同住该小区的黎某某,其在作案后坠楼身亡,案件成功告破。
6月18日23时许,灵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称,灵城镇江滨一路一小区发生命案,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勘察。经初步查明,小区内一住户全家3人均已死亡,身体上发现有严重锐器伤害痕迹,并确认为屋主施某夫妇及其小孩。警方还在同一单元三楼露天阳台发现一名身份不明的死者,有迹象表明这名男性为坠楼死亡。
通报称,当晚11时左右,该小区一名保安根据住户反映,巡查到该小区某栋15楼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上前询问时遭到对方袭击。在保安呼叫支援过程中,该男子往楼顶方向逃窜,后发现该男子从楼上坠下死亡。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在该楼15楼一住户内,发现有3人(2男1女)已死亡,身上均有刀伤,在卧室内发现一名被捆绑的妇女并将其解救。经了解,该妇女是住户女主人的姐姐,案发当晚8时许,该妇女到被害人家里取物品时,被一名男子持刀尾随从身后推进室内,并被捆绑控制在卧室内。随后,该男子搜寻室内财物。在此过程中,该男子先后将回到家中的施某某一家三口杀害。经与该男子有过正面接触的保安辨认,坠楼死亡的男子就是在15楼与其发生打斗的男子。经查,该坠楼死亡男子黎某某,现年27岁,灵山县那隆镇人,同住在案发小区。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市、县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专案分析会,对“6.18”案件侦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6月19日上午,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晓红赶赴灵山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根据先期获取的证据,灵山县公安局将此案立为抢劫案进行侦查。根据走访调查、证人证言、视频侦查、现场勘查、技术检验等充分证据证明,坠楼死者黎某某即为此起命案的作案人,单独作案,作案动机是为筹还他人欠款入室抢劫。
至此,灵山县“6.18”命案成功告破。目前,当地党委、政府正在积极有序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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