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李鹏钧通讯员黎涓铭
“你们的处理很公正,我们对你们不起诉的决定没有意见。”近日,被害方代表侯某某在灵山县检察院召开的陈某某、何某某破坏生产经营一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上如是说。
今年4月,陈某某、何某某对灵山县新圩镇那东村委会官礼堂旧址进行挖界址,造成面积10.046亩土地和侯某某等人种植在该地上的农作物受损。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某、何某某一方全部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平整了被破坏土地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经审查,灵山县检察院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
因涉案人员较多,又涉及到“祖宗地”问题,为避免引起新的社会矛盾,9月16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当事人及辩护人、人民监督员、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等多方代表意见并得到各方代表的一致肯定和同意。随后,该院依法对陈某某、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9月29日,该院在灵山县新圩镇那东村委会召开的检察宣告会上,办案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向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及侦查机关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签字后深受触动地说:“当初作出那样盲目的行为是因为自己不懂法,也是由于一时的愤怒。今天的宣告会不仅向我告知不起诉决定,还给我上了一堂现实的法制教育课,让我知道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新闻推荐
灵山为“摘帽”发起禁毒战争总攻——灵山县公安局推进“力响”扫毒专项行动
晨报记者李鹏钧灵山县是人口大县,外出务工人员众多,外流贩毒问题突出,为摘掉外流贩毒突出问题的这顶“帽子”,灵山县开展“力响”扫毒专项行动。9月初行动仪式启动以来,截至10月12日上午,共破获毒品刑...
灵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灵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