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钦州讯(记者陆旺 通讯员邓灿明)灵山县一女子参与***赌博输钱后,编造谎言骗取他人钱财600多万元。7月26日,该女子因犯诈骗罪被灵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苏某自2011年上半年就开始参与***赌博,刚开始时由于下注小且时不时中奖,苏某就认为***赌博来钱快,能发家致富,随后,她下的注越来越大。然而事与愿违,很快,苏某便输得血本无归。为了搞钱,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间,苏某以自己做生意、其妹妹经营服装资金不足等为借口,并许以高利息为诱饵,骗取20人钱财共达647万余元。之后,苏某将骗取的钱财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2015年9月17日,被债主天天追债的苏某逃往外地。10月14日,受害人叶某等15人到公安机关报案。11月6日,经过家属和民警的多次思想工作后,苏某投案自首。
7月26日,灵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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